消防中控培训须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消防民政有色金属航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劳
社厅函[2007]113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上级指示,从2008年5月起(初步定),北京消防协会停止举办消防控
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同时,由北京市融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登记备
案)组织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2-03-
04)开展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目前北京只开
展初、中级培训),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认可),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
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具体事项:
1、招生对象和条件: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员(年龄宜为18-45岁,男女不限)。
2、招生原则:自愿报名。
3、培训内容: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教材由中国消防协会统一组织编写)
4、课时安排:理论课程120学时(15天),实际操作课程120学时(15天),共计240学时(30天)。
5、收费标准:2300元/人(含教材、文具、上机操作、模拟考试、结业证。)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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